法院黑名单的持续时间是多少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十一條規定,當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認的義務時,法院會將其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一般情况下,失信記錄的保存期限為兩年。此外,如果被執行人主動履行了義務並完成相關程序,可以申請刪除失信記錄,法院在確認其履行義務後不超過七日內作出刪除。因此,法院黑名單的持續時間通常是兩年,但特殊情形下可能提前刪除。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十條:當被執行人申請刪除失信記錄時,法院應當在確認其履行義務並經公告不再擔心之後,不超過七日內作出刪除。
上一篇:可以找回来不
下一篇:暂无 了

相关文章

安吉县看守所电话 广德刑事律师 衢州法律咨询 天台县刑事辩护律师 湖口县专业刑事律师 杭州市钱塘区取保候审律师 永嘉县取保候审律师 杭州市萧山区律师 余姚县律师 海宁市律师 建德房产律师 浦江房产律师 衢州衢江房产律师 东阳刑事律师 平湖律师 金华金东律师 江山律师 宁波鄞州律师事务所 杭州西湖法律咨询 杭州临平法律咨询 宁波北仑刑事律师 苍南刑事律师 瑞安法律咨询 台州法律咨询 海宁刑事律师 云和律师事务所 松阳律师 杭州上城交通事故律师 金华金东交通事故律师 云和交通事故律师 黄山律师 黄山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杭州临平律师 杭州余杭律师 东阳律师 乐清律师 杭州临安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杭州刑事律师 温州龙湾律师 杭州临平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青田刑事律师 杭州余杭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湖州律师 杭州滨江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江山律师 杭州富阳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杭州西湖律师 常山律师 宣城律师 杭州萧山律师